公共艺术与场所营造应用

公共艺术和场所建设应用程序(PAPA)简化了申请流程,使申请人更容易在城市财产或街道通行权上进行公共艺术和场所建设项目。艺术与文化委员会将与申请人合作,并向市议会提出建议。

项目类型

以下是在公共财产或街道通行权范围内进行的项目或活动的类型,这些项目或活动将被视为“规划范围”的一部分:

  • 雕塑、壁画、艺术墙、人行道诗歌、艺术横幅、艺术街景家具(长椅、花篮、垃圾桶、树栅、装饰照明等)或其他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景观艺术、特殊艺术标牌、街头艺术、粉笔艺术、互动和游戏艺术、照明投影和特殊照明、行为艺术、临时装置、临时空间、公园和创意景观;州际高速公路上的艺术建议,包括国家的许可审批程序,城市建筑和财产上的艺术(历史街区的城市建筑上的艺术也应由遗产保护委员会审查),以及艺术与文化委员会确定的其他项目和活动。

演出团体如欲在城市财产上举办活动,应填写“私人使用公共财产申请表”,而不是“私人使用公共财产申请表”。

流程、标准检查表和应用

第一步:鼓励团体、机构和个人在项目策划阶段尽早与艺术文化事务署联系。委员会有一个参与委员会,该小组委员会的代表将与潜在的项目提案人会面,帮助指导他们完成整个过程。委员会还在其每月议程中列入一般性讨论和咨询的项目。

  • 如果您想与业务参与委员会的成员会面,请发送电子邮件给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联络员。

步骤2:回顾下面的标准清单,这些标准清单是用来指导申请人的。纽约市承认,由于这些项目的创造性,并非清单上的每个项目都适用或与每个项目相关。

第三步:填写并提交公共艺术和场所制作申请。根据您的项目,这将需要在项目开始前至少30至60天完成,以便艺术与文化委员会有时间开会并提出建议供市议会考虑。这也让市政府部门有时间对拟议的项目进行权衡。

  • 填写在线公共艺术和场所制作申请或
  • 打印并填写以下申请表。将填妥的表格交至工务署。

第四步:一旦艺术和文化委员会提出建议,申请将提交市议会进行最终处理。如果获得批准,将指派一名市政府工作人员与您一起执行。